1,公司转让员工有赔偿吗

如果新单位接受劳动者,并按以前合同继续履行就没有补偿金,如果新单位不接受,就需要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由原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如果原单位没有解除合同,则应该由新公司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如果原单位解除合同,新单位重新签订合同,则原单位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公司转让员工有赔偿吗

2,工厂转让新老板员工有赔偿吗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理论上应该赔偿。
工厂转让,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存在给员工赔偿金问题。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不需要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工厂转让新老板员工有赔偿吗

3,公司转让员工能否得到赔偿

1、公司转让只是公司股东的变化,不存在对员工的补偿问题;2、变更后的公司应该继续履行与劳动者的合同,如果其要对劳动者解除合同或改变原劳动合同的条款而劳动者又不同意,公司应该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给予补偿。
老板这个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你们有权拒绝,也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补偿,补偿就要依法支付你相当于11个月的工资,工资基数按照2000元计算(即不扣除社保之前)。建议你向劳动局投诉处理

公司转让员工能否得到赔偿

4,工厂转让员工有没有赔偿金

跟距劳动法规定,公司法人变更,劳动合同还是有效的。所以也就没有补偿金,除非他解雇你。
股权转让在转让时候原单位要协调好劳动者。如果出现纠纷,可以向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那边投诉
只是股权转让,不是辞退员工,这种情况是没有赔偿的。
”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工厂转让,不需要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存在给员工赔偿金问题,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

5,工厂转让工人有补偿吗

【企业 分立 合并变更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原劳动合同。 【股份制 合作制 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8〉34号第一条规定:在企业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化的,应由变化后的用工主体继续履行与职工原劳动合同。由于企业改制导致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企业与职工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转产 经营调整 裁减人员 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n+1;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4、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我百度空间与qq日志有劳动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6,工厂转让员工有赔偿金吗

变化合同主体,算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支付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1、可以要求赔偿 赔偿数额应该为依照你工作年限15年计算 补偿15个月月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将社保买断 条件由双方协商 法律未明文规定一定要买社保 只说有补偿 社保一般购买15年 你已经买了14年 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将最后一年的买断扩展资料;对于赔偿员工的认知,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一点,赔偿的对象应当是企业的正式员工。这种正式员工,一是由劳动合同确定的(劳动法第42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此时,即为正式员工。二是,对于部门没有签订合同的,但是仍然可以视为正式员工的,在本单位已经连续工作了15年的,或者是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已经不满5年的情况下也是正式的员工。针对以上两种情况,企业的转让,前一种是根据劳动合同上规定的时间继续续约,后者则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动与接收的单位签订。同时,接收单位如果将您解雇的,应当进行一定的补偿,补偿额为一年的平均月薪,月薪参照前单位每月予以您的薪资进行计算。当接收公司的拒绝接受的,或者是拒不补偿时,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权益。对此我国法律也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补偿,以年为单位,每增加一年,支付一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6个月以下的,支付半月。如果是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在其所在地的员工平均工资的三倍以上的时候,此时按照三维平均工资进行支付,上限为12年。需要注意的是,支付的月工资,距离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进行计算。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经济补偿金
只是股权转让,不是辞退员工,这种情况是没有赔偿的。
工厂转让,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存在给员工赔偿金问题。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不需要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如果辞退员工,那肯定有补偿金的。工厂转让,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存在给员工赔偿金问题。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不需要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您好!工厂如果存在转卖破产,那么应该依照公司法,就转卖破产财产在依法缴税费后,优先发放职工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且工厂应该做出转卖破产后职工安置措施。
变化合同主体,算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支付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1、可以要求赔偿 赔偿数额应该为依照你工作年限15年计算 补偿15个月月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将社保买断 条件由双方协商 法律未明文规定一定要买社保 只说有补偿 社保一般购买15年 你已经买了14年 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将最后一年的买断扩展资料;应支付情形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一章(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范围有所缩小。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考虑到有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一般不会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准备,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除情形下,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作了一定限制。(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注意: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的经济补偿、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务派遣中的经济补偿,都是要给付的。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清偿顺序中第一项为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用人单位因为有违法行为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劳动者是无辜的,其权益应该受到保护。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规定是增加的规定。(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有些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如《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国营企业的老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领取相当于经济补偿的有关生活补助费。尽管《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于2001年被废止,但2001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仍可以领取工作之日起至2001年的生活补助费。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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