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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旧物资专用发票

税务局肯定有,因为所有的发票都归它管理。 至于能不能卖给你,那就要看你是否符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条件。 或上百度找填发票的网慢慢打。 (可换奖)
税务局肯定有,因为所有的发票都归它管理。至于能不能卖给你,那就要看你是否符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条件。
国税有专门的废旧物资发票,具备相应资格的才可购领并开具废旧物资发票。取得废旧发票,可以按票面金额的10%计入进项抵扣。

废旧物资专用发票

2,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一般纳税人从个人手中收来的东西无发票怎么办 搜

从个人手中收来的东西无发票,是很正常的情况,虽不影响你的增值税,但不能所得税税前列支,你可以对大额收购业务要求自然人去国税局代开发票。
财税[2008]157号规定 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因此,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应取得那一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的销售发票,不能自己开具收购发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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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购买废旧物资需索要什么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第04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回收企业)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60号)规定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其销售废旧物资必须使用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左上角打印“废旧物资”字样。纳入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管理的回收企业不得开具废旧物资普通发票。因此,您单位应该取得废旧物资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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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废旧物资收购发票

没有这种收购发票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57号文件规定: 一、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二、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再生资源,应当凭取得的增值税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原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专用发票停止使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5,收购旧物可以开具发票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发票抵扣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有效性: 有效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08年第1号 发文日期:2008-12-31 为促进再生资源(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调整了现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取消了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凭废旧物资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规定。为做好相关增值税政策的过渡与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09年1月1日起,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不得开具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废旧物资专用发票)。 纳税人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二、纳税人取得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自2009年4月1日起,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特此公告。
应该不能吧。

6,废旧回收公司怎能取得增值税发票

是要开出去吗,销项票就只能在税务局去申请,进项的话,让对方开具呀。
  1、根据“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的规定:      一、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二、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但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再生资源,应当凭取得的增值税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原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专用发票停止使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2、因此,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发票的规定与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完全一样。   收购废旧物资时:(1)如果对方为一般纳税人,由对方开具专用发票,据以认证抵扣进项税额,抵扣率为17%;(2)如果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可请对方到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凭票抵扣3%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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