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废旧电器难正确处理的原因3点

回收难度大,人工成本高,市场饱和

废旧电器难正确处理的原因3点

2,客户要求回购旧设备资产面临哪些财务挑战

不知你指的是不是融资租赁,如果是融资租赁那就不是设备回购的问题,是租赁方留置的问题。客户回购如果是客户买旧设备,按照国定资产清理处理就可以了。
同学你好,我是华为信息部高级主管,我方已联系百度总部友商,已确定你学校以及姓名,你们的成绩将作废处理。
卖到非洲去
18年的财务不痛,但是心痛
你好!独立完成比赛哈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客户要求回购旧设备资产面临哪些财务挑战

3,废旧电器回收的利弊

利:保护环境、资源再回收利用弊:处理不当会造成更严重的环境污染
利,当然是有利于环境保护,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如果能将电池回收产业化也可节省电池的生产原料,提高在利用率,也可能创造相关的就业机会 弊,如果政策强制厂家电池回收可能会增加电池的生产成本,从而将价格上升的结果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如果是颁发电池生产的准入执照很有可能会造成寻租现象 即成为权钱交易
我有篇相关的,题目是《德国旧电器的回收与再利用》不知道对你有没有用,友友要是感兴趣可以到我空间的工学分类里看一下,希望对你所帮助@_@

废旧电器回收的利弊

4,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资源回收率低,不易回收利用的再生资源丢弃现象严重。据测算,目前我国可以回收而没有回收利用的再生资源价值达300~350亿元。每年约有500万吨左右的废钢铁、20多万吨废有色金属、1400万吨的废纸及大量的废塑料、废玻璃等没有回收利用。由于我国废旧物资零星分散,其回收、加工、运输费用高,销售价格低,致使部分品种回收量减少,与实际生成量相差较大,资源流失严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差距较大。如我国每年丢弃的镉镍电池(二次电池)2亿多支;废旧家用电器、电脑及其他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还未能提上日程。 (2)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普遍经营规模小,工艺技术落后。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废旧物质回收行业的发展,但目前绝大多数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企业仍旧是微利或无利,基本没有条件和能力引进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从而阻碍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发展进程。另一方面,国有回收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形成人员、债务包袱重,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弱,经济效益差,相当一部分回收企业亏损严重,某些回收公司经营难以为继,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发展呈低水平徘徊。 (3)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开发投入严重不足。由于资金投入少,技术开发能力弱,导致废旧物资加工处理工艺落后,技术及装备水平极低,一些与再生资源加工处理相伴的环境污染物未能妥善处理。即使是先进适用的技术,也由于缺少资金而难以推广应用。大部分再生资源的加工处理技术还十分落后,与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差距甚远。 参考资料: 江苏海国节能审计事务有限公司

5,废旧机械设备怎么处理

1.机械设备的处理,可以根据新旧程度和技术状况,按质论价。机械设备变价处理收入与账面发生价差时应按财务规定处理。变价处理收入应全部留做更新改造资金。2.由于机械设备使用年久,磨损严重;或因意外事故使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又无改造价值;或因技术寿命或经济寿命到期者;可按报废处理。3.机械设备报废条件:(1)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理已经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者。(2)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无改造价值者;(3)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者;(4)属于淘汰机型,配件无供应者;4.凡符合以上条件者,由机械使用单位组织技术鉴定组,对申请报废的机械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填写设备申请报废申请表。5.公司机械管理部门根据使用单位申请报废鉴定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如确认符合报废条件的由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并报财务部门销账。6.申请报废的机械设备,如折旧尚未提足,应按财务规定将折旧提足。7.已批准报废的机械设备,不得转让或继续使用,并做好残值回收,除汽车锅炉外,其他报废机械设备,应集中保管并进行解体,对尚能利用的零部件,总成要尽量利用并估价,作为残值变价收入。对尚未批准带报废的机械设备,不得任意拆卸零部件。8.机械设备不论变价处理或报废,在办完实物清理或交接手续后,应及时办理财务事宜。9.机械设备因遭自然灾害或其他非人力能挽回等原因丢失,应由使用单位认真清查,情况属实者应报财政部门,设备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属于保管不善而丢失者,应由责任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不得按报废处理。
你去找找看哪里有卖钢丝切丸的设备,应该可以解决你的问题,而且产品也能有销路,现在一吨钢丝切丸大概可以卖4000到5000块钱。

6,废旧物资纳税存在的问题

一、国税函[2005]544号第五条中规定“纳税人自行开具收购凭证应如实填写出售人居民身份证号码,收款人应在收购凭证上签署真实姓名”,这一条在实际经营中很难做到,因为居民个人不可能买一些废品就把身份证号告诉你,及时告诉你,收购单位也无法考证是否真实,签字也很难做到。二、现在收购废品大部分是个人在居民区流动收购,然后再交到废旧物资经营单位,而根本没有经营单位直接收购,因此造成废旧物资经营单位收购凭证所填出售人过于集中且数额较大,而544号文件又没有此方面的具体标准,因此在执行文件时难度很大。三、实际上大部分废旧物资经营企业都属于代开票性质,即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自己联系货源,然后资金通过废旧物资经营单位支付,废旧物资经营企业作购销处理,然后按开票的金额向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提取一定的手续费。虽然手续费比例不高但开票金额大且收入免税因此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利润还是很可观的,同时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还可以抵扣开票金额10%的进项税额。现在,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比较混乱,因此因该调整废旧物资经营行业的现行政策。比如采取简易征税办法......
呵呵,看来奥美特集团属于环保型高科技企业,是国家宏观经济学调控政策重点扶持的对象,应该很有前途的。 1,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一般纳税人,免增值税。 享受免税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必须经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实地核实,认定免税资格,未经主管国税机关核实认定免税资格的,不得免(退)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发布的财税[2001]138号文就纳税人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增值税政策作了如下规定:一、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废旧物资,是指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品,包括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后的各类废弃物品。利用废旧物资加工生产的产品不享受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应将废旧物资和其他货物的经营分别核算,不能准确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政策。 四、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自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4月30日期间发生的符合废旧物资增值税优惠政策规定的废旧物资销售行为,仍按照原有关废旧物资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 2,废旧物资回收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5%,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附加费,3%。 3,如奥美特集团这样的企业,需要交纳以下税费: 企业所得税,25%,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附加费,3%。 是否涉及印花税,具体要看是否签订合同账册。

文章TAG:企业  废旧  设备  回收  企业废旧设备回收存在的问题  
下一篇